來源:湖南作家網 時間 :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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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湖南省作家協會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湖南省作家協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于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湖南省作家協會概況
一、部門職責
湖南省作家協會是湖南省作家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自愿結合的專業(yè)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yè)、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湖南省作家協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團結、服務作家,扶持培養(yǎng)文學新人,推出優(yōu)秀作品,增進文學交流;加強對會員的服務聯絡工作,更好的組織作家深入生活,投身實踐,開闊視野,積累素材;注重導向性、權威性,充分發(fā)揮優(yōu)秀作品的示范作用,促進文學創(chuàng)作的進一步繁榮和發(fā)展。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湖南省作家協會機關內設職能處室三個:辦公室(機關黨委)、創(chuàng)作研究室、組織聯絡部。
湖南省作家協會二級機構兩個:湖南毛澤東文學院管理處(湖南現當代文學館)、《湖南文學》雜志社。
(二)決算單位構成。湖南省作家協會2022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湖南省作家協會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2969.4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805.13萬元,增長37.2%,主要是因為較上年增加撫恤金、增加新增人員的人員經費、增加2022年結轉2021年度文化事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增加結轉2021年聯合省委宣傳部、省作家協會開展“青山碧水新湖南”文學作品創(chuàng)作費、增加了《毛澤東與文藝展》提質升級項目、增加了2021和2022年績效考核獎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2716.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716.76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yè)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2444.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87萬元,占61.37%;項目支出944.15萬元,占38.6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16.1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825.15萬元,增長39.46%,主要是因為較上年增加撫恤金、增加新增人員的人員經費、增加了《毛澤東與文藝展》提質升級項目、增加文化事業(yè)發(fā)展資金、增加了2021和2022年績效考核獎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21.1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06%,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52.82萬元,增長29.59%,主要是因為較上年增加撫恤金、增加新增人員的人員經費、增加2022年結轉2021年度文化事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增加結轉2021年聯合省委宣傳部、省作家協會開展“青山碧水新湖南”文學作品創(chuàng)作費、增加文化事業(yè)發(fā)展資金、增加2021和2022年績效考核獎金等。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21.15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2153.21萬元,占88.93%;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支出78.44萬元,占3.24%;衛(wèi)生健康(類)支出54.5萬元,占2.25%;節(jié)能環(huán)保(類)支出60萬元,占2.48%;住房保障(類)支出75萬元,占3.1%。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775.88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421.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6.34%,其中:
1.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1002.3萬元,支出決算為1306.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0.32%。決算大于預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績效考核獎金,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411.92萬元,支出決算為411.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129.66萬元,支出決算為435.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35.5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和使用上年結轉資金安排的文化事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支出相應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2.96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下達2022年省補助人力資源培養(yǎng)開發(fā)項目(專業(yè)技術類)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5.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65萬元,支出決算為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6. 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48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建國初期參加革命工作生活補貼,支出相應增加。
7.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行政單位醫(yī)療(項)
年初預算為52萬元,支出決算為3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8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減少,醫(yī)療補助減少。
8.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款)公務員醫(yī)療補助(項)
年初預算為40萬元,支出決算為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0.0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減少,醫(yī)療補助減少。
9.衛(wèi)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wèi)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wèi)生健康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8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建國初期參加革命工作生活補貼,支出相應增加。
10.節(jié)能環(huán)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0萬元,由于預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青山碧水新湖南”文藝創(chuàng)作活動,支出相應增加。
11.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75萬元,支出決算為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499.8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44.9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3.01%,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業(yè)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醫(yī)療費、獎勵金及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54.8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6.99%,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40萬元,支出決算為18.45萬元,完成預算的46.13%,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由于預算數、決算數為0,無法計算百分比,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0.82萬元,完成預算的8.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積極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公務接待行為,與上年相比減少0.2萬元,減少19.6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影響,中國作協、外省外地作協來湘調研活動接待任務較上年人數減少。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30萬元,支出決算為17.63萬元,完成預算的58.7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公務用車,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與上年相比減少2.65萬元,減少13.07%,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公務用車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82萬元,占4.44%,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7.63萬元,占95.56%。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82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8個、來賓40人次,主要是中國作協、外省外地作協來長調研、辦事等發(fā)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7.6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單位本級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63萬元,主要是公務用車車輛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車輛運行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
九、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54.8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5.12 萬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預算壓減以及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相關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14.16萬元,用于召開省作協工作會議、文學學會會議、文學座談會、文學評審、研討會、改稿會會議等,人數417人,內容為《戴花》作品改稿會、《大湖消息》、《一生的長征》、《新時代山鄉(xiāng)巨變》作品研討會、第二節(jié)湖南省文學藝術獎文學創(chuàng)作初評會議、職稱評審會、新青年寫作改稿會、青年作家及老干部座談會、主席團擴大會議、散文學會會議、高校聯盟座談會等;開支培訓費36.9萬元,用于開展文學培訓,人數102人,內容為中青年作家培訓班、岳麓詩社培訓班;未舉辦節(jié)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一、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1.2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25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11.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11.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無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無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
十二、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離退休干部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湘財績〔2023〕1號)文件精神,我會積極開展2022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時將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在本單位的門戶網站公開。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從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項目的資金,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四、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運行(項):指本部門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項):指除行政運行以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主要是用于開展文化活動方面的項目支出。
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指用于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文化事業(yè)發(fā)展專項資金安排的支出。
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用于離退休人員方面的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yè)(類)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款)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用于繳納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社保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本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務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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